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主管

北京卓众出版有限公司 主办

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

  • 摘要: 2015年的中央1号文件《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是继2014年中央1号文件后,又一次聚焦“农业现代化”,对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做出了重要部署,显示了国家发展农业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。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,对于“三农”发展既是新机遇,也是新挑战。当前,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,对包括农业在内的各行业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。同时,农业自身的趋势性变化也是经济发展变化的重要内容。因此必须准确把握农业发展的趋势性变化,加大改革创新力度,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。需求结构发生变化:我国居民农产品需求已跨越满足数量需求阶段,进入数量、质量和安全并重的新时期。供给模式发生变化:由国内市场为主导,转向依靠国际国内两个市场、两种资源。资源功能发生变化:农业不仅要承担产品供给功能,生产过程也要实现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,还要拓展生态环境保护、观光旅游休闲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。经营方式发生变化:农业生产方式正由过去的“人力 畜力 精耕细作 分散经营”,转变为现阶段的“人力资本 机械化 现代科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适度规模经营”,农产品流通也由实体流通向实体流通与电商营销相结合转变。调控行为发生变化:更加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用市场的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农业。农业现代化的内容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渐丰富的。当前,面对农业发展的这些趋势性变化,农业现代化不仅包括农业生产过程的机械化、水利化和电气化等,而且拓展到生产条件、生产技术、生产标准、生产组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。农业现代化的过程是完善农业产业体系、基础设施体系、经营管理体系、质量保障体系和资源保护体系的过程,也是推进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,突破技术制约、化解自然风险、减轻资源压力和消除环境污染的过程。刚刚闭幕的“两会”上,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:坚持“三农”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,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,让农业更强、农民更富、农村更美。推进农业现代化,改革是关键。要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,支持种养大户、家庭农牧场、农民合作社、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,培养新型职业农民,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。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,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、宅基地制度、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。在改革中,要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、质量不下降、农民利益有保障。深化供销社、农垦、种业、国有林场林区等改革,办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。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,改进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办法。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管理。无论财政多困难,惠农政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,支农资金只能增加不能减少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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